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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幫偷兒搬東西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07.06.27  天氣:  心情:
幫偷兒搬東西 侵入住宅罪上身
更新日期:2007/06/26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男子李鑫連深夜看到小偷搬東西,但他並未報警抓人,反進入廠房幫忙,結果和竊盜集團同遭逮獲並遭檢方依竊盜罪提起公訴。
2名偷兒說李鑫連是素未謀面的「路人甲」,李鑫連也說他是基於好奇才出手幫忙,他並不認識小偷,法官審結認定李某和小偷並非同夥,改依侵入住宅罪將這名幫錯忙的男子判處拘役20日。
這宗因為「熱心助人」幫錯忙而吃上官司的烏龍案件發生在今年一月十三日凌晨二時?#92;,當時李鑫連(男,43歲)行經樹林三龍街某公司廠房外,看到張榮聰、曾誌忠進入廢棄廠房準備行竊發電機,他尾隨入廠房。
李鑫連供稱,當時廠房內部一片漆黑,他看到張榮聰、曾誌忠共同抬著一部發電機要走出去時,還詢問張、曾2人搬什麼東西。張、曾2人答稱這部發電機是他們的,準備要搬回家,他才會出手幫忙。
李鑫連就這樣幫著張、曾2人偷搬發電機,甚至還幫他們推開大門以利通行,沒想到大門剛開,就看到據報前來圍捕的警網,並因此遭檢方依竊盜罪提起公訴。
法院庭訊時,張榮聰、曾誌忠異口同聲表示並不認識李某,也不知道為何李某為何會尾隨他們進入工廠,甚至還好心地幫他打開大門;李鑫連也說,他只是基於好奇進入工廠幫忙,不是竊盜集團同夥。
板院合議庭法官採信李鑫連及張、曾供詞,認定李某和2名偷兒並不認識,僅是因為好奇心而進入廠房協助搬東西,昨日審結依侵入住宅罪,把這名好奇卻幫錯忙的男子判處拘役20日,並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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