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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越來越亂的社會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09.08.24  天氣:  心情:
美工刀之狼 挾女性虐 胸前還劃X

阻止鄰居隨地小便 母子遭毆斷手

火車上兇殺!怒女友被瞄 醋男刺死人

男子半夜試槍 狂掃北投民宅及車輛

國2女逐星夢 慘遭迷姦拍片

法院內一再求饒 離開立刻追殺前妻



以上這些連結,是我今天在網路上看到的新聞

因為感觸良多所以特地放上來,並寫這篇日記

首先我必須說,現在我們的社會很亂,真的很亂

當然原因有很多層面

家庭跟學校這兩個角色,並沒有做好完善的教育是其一

加上社會太多的腥羶色一再的被播放,讓我們耳濡目染了太多太多負面的事情

(這點必須"感謝"那些搶頭條搶獨家的傳媒)

然後人們現在接觸的遊戲、影片又過於兇殘;壓力激增卻沒有正確的管道抒發

在這樣的狀況下,人們失去了道德、失去了同理心、失去了原則與堅持

所以輕則開一些惡作劇玩笑
(像八八風災的那兩個大學生、人家房子倒了還拍手叫好的民眾)

重則目無法紀、犯案作亂
(像虐貓虐狗的混球、犯案的手法越來越殘暴的犯人)





台灣,是個很自由的國家,但也正因為太過自由,所以衍生出了超多亂象

我一直覺得我國法制對於犯人的懲處過於寬鬆

犯罪判刑可能是三五年,然後在監獄表現良好,不需要坐滿刑期就可以假釋出獄

像最後一篇新聞,拿小刀出來追殺前妻

法官得知震怒後的結果,居然是確定判刑一年........

一年?這個改判還判得真"重"啊

這種新聞、案件,在台灣是屢見不鮮、見怪不怪的

這也讓很多人質疑,那些判案的法官是不是都在讀死書、書都唸到......去了

(如果是受法條所限制,那無可厚非,該去怪法條規定的刑期過短)





我個人是認為,當然要給那些做錯事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但犯人出獄以後,社會所能接納的程度並不高,故不少人最後又選擇走回頭路再犯

這部分你不能去怪那些拒絕接受的老闆,換作是我我也會覺得提心吊膽

可是那些走回頭路的犯人,我卻無法體諒

自己做錯事情了(除非誤判坐冤獄),本來就應該用行動來宣示自己改過的決心

我相信有正路可走,沒人會想走歹路

但既然走錯了,就應該要痛改前非才是,那樣的過去應該是要鞭策自己更堅持走正途

可惜,多的是那些吃不了苦、受不了他人在意的眼光,然後再次走上錯路

說真的,久而久之,他們只會覺得無所謂、要犯就犯大的

甚至聽說犯人在監獄裡面不是在改過自新、而是彼此交換心得,『加強專業能力』

本來只是煙毒犯的,學會了怎麼撬鎖

本來只是搶劫犯的、下次直接變殺人犯,還懂怎麼湮滅證據

監獄都不監獄了,我看那簡直是另類的職訓局.....





而前面說了,我國對犯罪的懲處已經不重了(抓交通違規倒是越罰越重....)

然後,表現良好就可以假釋、或總統一爽就想來個大赦...

說真的,你要我相信,犯人會認為坐牢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抱歉,打死我都不信

本來還有一個死刑可以遏止犯人的行動

(只要是蓄意殺人,那一命償一命,我覺得天公地道,況且死刑也不是那麼容易判的)

但人權團體在那邊高呼廢除死刑,也讓我國現在已經很久沒有施行死刑

(題外話,有時看到犯人被判三個、五個死刑,一整個就覺得是判心酸的......)

沒有死刑那怎辦?就改成無期徒刑囉

因為犯人表現良好或哪個總統心情好又來個大赦,無期徒刑就變有期徒刑囉

然後該死的不死,等那個該死的出來,就有一堆不該死的人得死

所以,人權團體對我來說,是我永遠都不會認同的一個組織

因為他們永遠都只在乎那些犯人的人權,而受害者的人權似乎棄如敝屣





老實說,我個人是支持死刑存在的

一直以來我都願意相信人性本善這個論點,但我同時也認為,世事無絕對

如果這世界上存在著所謂的好人,那也就一定存在著十惡不赦的壞蛋

那麼,死刑就是為了那些渾蛋而量身打造的

就好比身體有惡性腫瘤時,就該摘除治療,而不是放縱它繼續荼毒我們的身體一樣

不過,我對於廢除死刑也並沒有很強烈的反彈

只是我認為,要廢除的話,就應該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新加坡為什麼治安那麼良好?因為嚴刑峻法(更何況他們死刑也沒廢除)

為什麼我國現在詐騙、性侵案件、殺人案件層出不窮?因為反正被抓到也判得不重嘛

你可以說我的觀念有些偏頗

但對我來說,我覺得既然道德淪喪、社會越來越亂

那麼,亂世就該用重典





本來只是想要貼貼新聞、並提醒各位好友小心一點而已

不過一個不小心就在碎碎念,實在很抱歉,我想,我也該做個結尾了

希望各位在日常生活都可以平安順利,都能趨吉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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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26 01:12
她, 40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6 07:53]:

啊不然咧?

難不成要我說逢凶化吉?那樣感覺就是凶多吉少啊...

所以趨吉避凶就可以了啦~~

 
時間:2009-08-25 19:59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5 19:35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5 19:27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5 19:31]:

我的英文絕對不到"不錯"的水準

只能說是"略通"

 
時間:2009-08-25 19:20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5 19:22]:

......請問這篇留言的重點是?o.Oa

 
時間:2009-08-25 02:33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5 12:21]:

咕得唉地兒(good idea)

 
時間:2009-08-24 16:42
她, 43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5 12:22]:

怎麼嘆氣了?@@

來~~開心笑一個吧~~來跟我一起唸『C~~~~~』

^_______________^

 
時間:2009-08-24 16:11
他, 3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5 12:22]:

謝謝你的認同囉^^

 
時間:2009-08-24 15:54
她, 4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4 16:04]:

嗯嗯嗯~~

沒想到我這篇日記可以讓妳有所感觸到想寫日記

那我的日記也算是功德一件了....XD

 
時間:2009-08-24 15:35
她, 4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4 15:47]:

我沒有說我不喜歡啊...@@

剛剛回妳的幾句話

從頭到尾都沒說我不喜歡這四個字喔...

只是想告訴妳

有時候感覺到的未必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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