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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5/0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5.04  天氣:  心情:
想打不用付報酬的官司嗎?

可以找陳水扁的御用律師--林志豪 因為他幫年薪好幾百萬 還有每年四,五千萬的總統特支費 以及至少幾十億元 官商勾結 利益輸送不法的政治獻金的阿騙打官司 都是當義務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不收一毛錢

當然 阿騙也會拿國家的名器--台肥的監察人 證交所的董事職位給他(涉及利益輸送和公務員圖利罪) 就像他把推輪椅的羅太太的老公 從業務員跳升到中華紙漿董事長一樣

林志豪說他沒有拿到(打個簡單的行政訴訟 都拿到12萬元了) 他向台肥獅子大開口單方面要求索取後謝五,六百萬的成功報酬 質問范振宗錢在哪裡?還說 沒拿到錢 哪算"圖謀"?:-/

林的邏輯思考顯然有問題 不然就是他的中文程度很差 要不是范振宗把他圖謀的公文 斷然拒絕"擋下來" 他的"圖謀"早就得逞 獲得不少肥水$-)了 只是未遂

"圖謀"不一定能得逞 學法律的他 難道不知道犯罪行為人的"不法意圖" 不一定能達成--不是既遂犯 而是未遂犯!

不收阿騙一毛錢 卻圖謀索取五,六百萬的報酬!國庫掏不空?

(:|

國際人球專機?迷航之旅?再度丟臉丟到外國 阿騙和民進黨還不反躬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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