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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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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5/1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日期: 2006.05.16  天氣:  心情:
簡水綿是誰?股神?股聖?

花1750萬元買5100張水餃股(全額交割股)?不到一年股票市值增加好幾千萬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
下列各款之人,獲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後12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買入或賣出:
1、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
2、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3、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4、喪失前3款身分後,未滿6個月者
5、從前4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違反前項規定者,對於當日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買入或賣出該證券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之差額,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情節重大者,法院得依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之請求,將賠償額提高至三倍;其情節輕微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
---

:-$想搞內線交易?不是趙建銘,吳淑珍,陳哲男,馬永成或沒有特殊管道等

門兒都沒有[-X

趙要檢調還他清白?若他們不算內線交易 那是貪污舞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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