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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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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5/20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5.20  天氣:  心情:
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1、違反第20條第1項、第2項、第155條第1項、第2項或:-$第157條之1第1項之規定者。
2、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者。
3、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

趙玉柱和趙建銘父子 真厲害 包山包海!:O:O

趙建銘當醫師 就算一年存兩百萬元 搞個台開內線交易 不到一年可以賺四,五千萬元以上 等於是工作20年

沆瀣一氣 上樑不正下樑歪 上行下效一起搞錢 阿騙和吳淑珍震怒?他們有資格痛罵趙建銘父子?

%%-%%-%%-
根據年代新聞報導 阿騙的施政滿意度只有15% 不滿意度高達75% 可說是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

兩顆子彈的阿騙 若有羞恥心 今天5/20就辭職下台!還做秀?
b-(

[-o<[-o<公告:
最近(5月)之後的留言 可能要粉久才會答覆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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