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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政黨支持暴力、司法包庇犯罪
作者: 菊水軒 日期: 2008.10.22  天氣:  心情:
今天大陸張銘清被某政黨的圍毆事件,其實這不過就是此暴力政黨的本質展現,除了會用司法迫害之外,就是使用暴力,看不爽就打,不能打的就去搞栽贓嫁禍,再不然就是蓄意製造假車禍,想致人於死,這都是常見的手法。

甚至法律還會替其護航,包庇其犯罪行為,就算做給人家看,也不過是隨便找幾條輕罪來玩玩,反正他們是檢察官跟法官耶........可以為了特權來包庇犯罪,這是搞法律應該做的事,反正不過就是死老百姓,死了就死了,不是嗎?

只有加害者有人權,像那些詐騙集團、電腦駭客、爛寄垃圾郵件業者、到處揍人‧砍人的飆車集團、特權犯罪集團、所有可能索取利益的犯罪者等,這些都是法律禮遇的對象,甚至還見檢察官親自請吃飯商討案情要如何判,才能讓對方爽,現在是只有這些人有人權,其他人都該死。

像我的一個朋友,之前因錢給某前女性立委給的不夠多,遭到該名女性前立委製造假偽證,還找其親信檢察官聯手搞司法迫害,且為了要拿到錢,還不斷叫底下的人去跟蹤、騷擾、監聽,甚至還叫人特地將人撞倒受傷,但這些該地檢署還特地包庇犯罪,還暗示拿錢來就可擺平。

難怪我另一個黑道朋友說:在台灣沒有錢擺平不了的事,就算當街殺人,只要錢給的夠,就能隨便找人去頂罪,監獄不是關有罪的,而是關沒錢的。這些在我親身經歷許多事後,特別感同身受,法律不是給人守,而是給人玩與拿來賺錢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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