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今天的日記之前,我們先來複習一下去年的古董日記.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91413&d=129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
這位教授教的是言語學,可是我混了3年還是啥都沒學到,所以他又教了我兩件事.
1.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怎麼說呢?因為他在我大四那年,很[慷慨]的沒把我當掉,讓我順利畢了業.
所以以後他老人家三不五時想到台灣來環島旅行時,南部的[地陪]就一定是我了.
誰叫我欠人家人情?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他明晚的飛機到台灣,我明晚必須去機場接機(我可不可以改成[劫機]??),然後帶他到台南去吃喝一場,星期六上午再帶他去嘉義,讓他坐上嘉義的阿里山小火車上阿里山.
本來原定計畫還要我陪他在阿里山過一夜,隔天早上一起看日出,但我死都不要,所以變成我送他去坐阿里山小火車後,我的任務就此結束,剩下的招待[移交]給其他受害者.
(廢話!要我跟他過夜,隔天一起看日出!?門都沒有!!這種事應該是跟自己的女朋友作的吧?我幹麻沒事跟一個又煙又酒的日本歐吉桑過夜還七早八早陪他看日出勒?)
2.人生,沒有永遠的朋友與敵人
說真的,我在大二時真的很討厭他,尤其是大二被當,大三又被當而導致無法提前返國時,我真的恨不得拿木棍跟布袋去[問候]他一下.
可是我在大四時遇到了我的前女友(日記裡男孩與女孩故事的女主角),雖然我們到最後沒有俢成正果,但是如果不是他連當我兩年的話,我不可能在大四時遇見她,所以,人生, 沒有永遠的敵人與朋友.
這也是我能[一笑泯恩仇],在他來台灣時沒有把他抓去賣掉的主要原因.
我最近忙到一整個快瘋掉,上天為了讓我放鬆一下,讓他來台灣玩玩,也讓我有機會可以找個人喝個小酒,順便出去走走.
這點,我是很感謝的.
可是,老天爺,下次能不能派個美女來呢?
(老天爺的聲音:今年春天就派一個日本美女過去找你了, 誰叫你剛好要出差??只能算你運氣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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