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寓友,租間愛情公寓,無非是找個伴,或找些性朋友, 我怎麼可能會例外呢?! 只是~初識時,抱著單純交友的心態, 除了彼此之間不會有壓力,也可以讓自己有後路, 雖如此,我發現很多寓友(異性),好像沒有辦法接受, 也許是每個人在觀念上之不同吧!! 我已經不想去勉強自己配合誰,所以何不就慢慢走,慢慢看, 適合,不是相愛就好! 主管竟然為了傳揚他的信仰,叫部分同仁在下班後, 在他辦公室參加禱告聚會,合理嗎?! 我們不是活在信仰自由的國度嗎? 後天就要出國了,心情上還沒有開始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