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則新聞,標題是[荒謬!妻癱才三年,夫求離法院竟准?此例一開「天下大亂」]
是說一對結婚22年的夫妻,太太於3年前中風成為植物人,兒丈夫訴請離婚法院判准,因而引起宣然大波.
幾乎所有的媒體一面倒的指責那位丈夫,也指責准許離婚的法官.
奇怪了?
人家要離婚關你們媒體屁事?
有必要弄到電視新聞都跑出來的地步嗎?
你們這些腦殘又在他媽的沒事幹了是吧?
如果說那男生始亂終棄,問題是男生也承諾要照顧[前任太太]一輩子的生活,並請專人照顧.
也有100萬的信託基金來專門負責,這哪有始亂終棄?
他只是選擇了另一種方式的照顧罷了.
何況,女方家人都不說話了,媒體是在靠夭個啥勁?
當媒體,講話要公正中立,而不是一意的倒向哪邊,
活像BBS上面的鄉民一樣.
一個男人,總有自己的父母,兒女和事業要照顧.
發生這種事情也非他所願,為何他要因為自己的加物事而受到社會的批評與責難呢?
今天如果我不幸成為植物人,我不希望因此而誤了我妻子的人生.
既然我復原無望,無法陪她攜手一起走下去,那就讓她自己去尋找該有的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