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一個人 最多會有多長的限期? 是10年 20年 還是一輩子?
而假使真有那個期限 在那個期限尚未來臨之前 是不是只能 宿命地繼續思念 沒有什麼法子改變
我感覺疲累 卻無法思索出任何方式 無法架起牆 把你狠狠地隔在看不見的地方
即使這段感情的刻骨銘心 早已被時間的洪流淹沒 只剩一種叫做回憶的東西
即使我們之間的橋 早已粉碎 不可能再有拼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