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喜歡我..還是可以當朋友的..你說..喜歡一個人.沒有錯..你說.愛情..是無關年齡的差距. 我都認同..但是..人的成熟和年齡無關..差距在於個人生長環境與自我吸收能力罷ㄌ. 喜歡一個人..沒有錯..只是..你個人的喜歡..是否給對方造成困擾. 每個人都有權喜歡..但是.請你別忘了..每個人都有拒絕的權力. 問過你..對你而言..何謂喜歡...你說.喜歡一個人就是希望她快樂阿.. 但是.你說的和你做的完全不同...你的喜歡.取決在你以自我的方式去做. 完全無法接受拒絕...而讓你的方式變成了糾纏..而這...讓人厭惡. 而你說的喜歡也能當朋友...是的.是可以..但是..取決在朋友間不是應該坦白.不玩弄心機嗎. 當初..相識時如果你是坦白的..告訴我你喜歡我..我還能和你當朋友..但是..你用錯方式了..不需打著朋友的旗幟..卻是行糾纏的行為..如果在行為..言語上.我說過或有做出不當的言語舉止..對你ㄉ糾纏我倒無話可說.. 但是.我沒有..所以..當朋友..可以..「不見面.也不聯絡ㄉ朋友」. 也請你.別再愛情公寓上一直換名字..換帳號來接近我了. 別讓過往僅有的朋友情誼都死盡.. 也請你別再消費曾共有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