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的主題「為愛做過的傻事」, 但是我不懂,傻事的定義是什麼?
我只知道,我為了你,曾經忘記原來我會笑。
大概五年前吧?我們兩個人的感情已經進入了低潮, 你的無心與我的醋意,經過化學變化成為了無盡的爭執, 我會哭、會生氣,可是我忘了怎麼笑, 笑容變成字典中的名詞,不會出現在我的臉部表情之中。
我只知道,我為了你,曾經忽略許多的朋友。
在熱戀時期,我的眼裡我的世界,只有你一人, 朋友的聚會邀約,都推說沒空, 就算勉強赴約,也是虛應一下希望能早點結束, 室友的擔心、朋友的關心,對當時的我來說都不值一顧。
我只知道,我為了你,放棄了我過去的個性。
在認識你以前,我很閉塞,愛把自己關在小圈圈中, 喜歡的顏色,不是藍就是黑,走憂鬱色調, 不打扮不穿裙子,反正自己舒適就好。
可是,這樣就算傻事嗎?我不知道。
雖然我們爭執過,但是跌跌撞撞到現在也七年兩個月又27天, 即使我忘了七年多前的自己長怎樣, 但是我不討厭現在愛打扮愛撒嬌的自己, 再加上老天很眷顧我,現在的我依然被朋友圍繞著, 而且,我依然在笑著,恣意的享受我的青春。
傻?不傻?我不知道, 或許這真的要等到蓋棺論定,才能真正下結論吧, 不過我不會後悔,因為是你,所以我覺得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