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63468
 錢小麥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轉]緣分,由無明的一方決定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00316 - 隨筆亂寫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廢除死刑之我見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10.03.12  天氣:  心情:
王清峰請辭(且獲准)了,並不意外

雖然我對於馬政府的緊急應變處理能力也很感到失望

不過這不是我要講的重點,所以我就不多加著墨了

我比較想討論的,是死刑這一塊





首先,對於王清峰的理念,我覺得出發點雖善,但太過於一廂情願、獨斷獨行

要知道,在我國要被判死刑是很難的

除非窮凶極惡的犯人,否則死刑是很難定讞的

更不用提還有二審三審那冗長的法律程序

所以,基本上是不太有『冤獄』、『誤判』這種事情發生在死刑犯身上的

而死刑犯為什麼會被判死刑呢?

大多都是『其思維及行為過於冷血殘暴、存在社會上有危害他人之虞』的狀況

如果拿醫療用語來形容

那種人之於社會,就如同是一種毒瘤、一種癌細胞之於身體上一樣

不消滅它,它只會帶給身體更多的傷害、它只會去吞噬侵蝕那些健康的部位

你留著它繼續在你身上作惡?倒不如儘早消滅避免夜長夢多的好........





我很在乎權利(不是權力)

我覺得只要今天沒有違法、那每個人都有著享受或行使他的權利的理由

所以,人權在這幾年被大肆宣揚,我並沒有什麼意見

但人權並不該被拿來無限上綱,拿來當犯罪者的擋箭牌

人權,是對有『人性』的人談的,而不是用在那些泯滅人性的罪犯身上的

對於有人覺得可以用無期徒刑來代替死刑,我不以為意

一、無期徒刑並不是真的關一輩子

只要在牢裡表現優異,差不多20年左右就可以假釋出獄了(遇到特赦會更快)

但在牢裡那種枯燥、一個比一個凶狠的環境裡,你是能表現的多爛?

二、養那些犯人的錢,全都來自於你我的納稅金

今天說要把那些錢花在國防、花在國家建設

就算再怎麼爛的武器、再怎麼空的蚊子館,至少我都覺得多少有些價值

但我卻要把我的血汗錢拿去養那些社會上的毒瘤?我不願意

三、若遭遇天災人禍,那只會是另一種後患

海地之前發生了大地震,我相信這新聞大家都知道

但不曉得各位知不知道........

地震時,剛好就把監獄給震出一個缺口,然後一堆犯人逃出來,造成亂上加亂

當然,我並不是認為犯人就全都該槍斃一勞永逸

但我想說的,是那種存在對於社會,永遠就是一種不定時炸彈

四、進了監獄後,出來真的改過自新的又有幾人?

或許是現在的新聞太過嗜血,但我總覺得我很常看到那種....

強暴犯出來後又強暴人了、煙毒犯出來後又吸販毒了、偷竊搶劫的又偷搶了

況且進去監獄後他們不是彼此砥礪說要改過自新

而是彼此交流心得甚至相互學習犯罪技巧........

對於這種人,我無法喚醒心中半絲的憐憫,甚至只會想先除而後快之





對於王清峰所說:『我們可以驕傲的說:這個美麗的島沒死刑』

老實說,我驕傲不起來

在道德淪喪、法律日漸沉淪的狀況下,我只覺得恐慌

我寧可驕傲的說:雖然我們有死刑,但我們治安良好,不需要執行死刑.....

死刑能不能廢除?當然可以,但那是在我國能做得到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前提下

如果還沒到那種境界

那要廢死刑也是可以,就是刑罰重到讓人生不如死,不敢犯罪(如鞭刑)

新加坡也是個國家,但他們完全不管什麼叫『國際潮流』

他們自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而不像我們只會盲從的追尋著『國際的腳步』

那,國際的腳步如果說要執行死刑,是不是我們也要跟?

我們有中華民國憲法,那是我國法制之根本

要釋憲、要改變我們國家的法律不是不行

但一切都該依法有據,更該順應民心,合乎情、理、法





古代,有君王實行法家思想,但最終亡國了;有君王實行墨家思想,下場也一樣

(當然也有其他門派的思想,我並不是想推崇某一門派)

我相信不管是什麼思想,或任何事情,過猶不及都是不好的

專制獨裁的苛政、一廂情願的仁德,那都不是應該有的態度

我想,嚴格的法制跟良性的道德感化,都是一門學問,也是一種工具

我不是執政者,所以我不需要去找尋其中微妙的平衡

那是我認為我國的領導人、以及他底下施政團隊的工作,這不管什麼顏色都一樣

我們個人能做到的,就是要求好自己:不違法,不違背道德良知的好好活著
標籤:
瀏覽次數:117    人氣指數:4917    累積鼓勵:2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轉]緣分,由無明的一方決定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00316 - 隨筆亂寫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5 15:41
她, 39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5 08:29
她, 34歲,新竹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4 09:58
她, 36歲,台中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4 09:58
她, 36歲,台中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3 11:48
她, 4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3 04:04
她, 36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3 04:48]:

嗯...看得出來您有多義憤填膺...

我想,寬恕不是不行,但應該是從被害人口中說出來

而不是在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口中聽到那樣的說辭

或許她在真的遭逢慘痛變故時,真能如此慈悲

但至少現在的她還沒資格說這樣的話

不過當然,我也不樂見真的有那一天的到來

畢竟我們總是希望這世界是美好的,大家都是幸福快樂的

您說是吧^^

 
時間:2010-03-12 14:41
她, 43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2 10:08
她, 8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2 10:48]:

我想,這就是那些偽人權團體最為人詬病的地方吧....

他們只會自以為是的去宣揚他們的理念

卻沒有將心比心的去替被害人著想

當然,是有很多以德報怨的受害者家屬,決定用寬恕去面對犯人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如此慈悲為懷的肚量啊...

 
時間:2010-03-12 10:06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2 10:45]:

我是覺得台灣的素養還不到可以廢死刑的地步

當然死刑也是有它的缺點在

不過我們應該做的是加強把關,而不是就直接說廢就廢...

我還是那句話

我寧可我國有死刑,但人人奉公守法沒有執行的機會...

 
時間:2010-03-12 09:40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2 10:41]:

^^"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