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概十多年前,大家還沒流行騎腳踏車時,因為大姊家裡裝冷氣時,送了一捷安特十段變速的腳踏車,因為當時出門不是騎車就是開車,所以也一直放著未騎,所以外觀有些生鏽.
93年搬到新居時,因為當時外調板橋分公司,摩托車放在板橋分公司,上下班時都開車去,所以住家外出採買時,都會以腳踏車來代步.
後來調回台北之後,偶爾假日會騎出去晃晃,但因為年代久遠,後輪有漏氣的現象,沒有馬上拿去修補,所以就上鎖擺放在住家樓下的騎樓,直到日前發現"老安"居然不見了!
過了數日,前去對面姐姐家時,發現我的"老安"居然被擺放在對面不遠處的騎樓,大鎖不見了,前輪被換過一個破損的輪子,而在我家隔壁樓下放個一台腳踏車的前輪居然跟我腳踏車輪子一樣.他把它壞掉的輪子換到我的車上,把我好的前輪給換過去,可惡的傢伙!我倒要看看是哪個渾蛋!
結果今天下午回家時,看到隔壁的前鄰長居然在騎那部腳踏車,當下我並沒有立即反應,回家後愈想愈不對,應該跟他說一下!剛剛外出時,他剛好在樓下,我上前去跟他詢問,畢竟是鄰居,所以我的口氣並沒有很差,但是他居然大言不慚的回答我說輪子是在腳踏車店換的!我不太想跟他理論,就把"老安"抬到他面前說:我很肯定這輪子是我的!大家都是鄰居,不想把事情搞大,請他把我的車子復原.就上樓去了.
後來再下樓時,他自知理虧,說以為那是無主的腳踏車,並央求我別宣傳出去,我說只要你把我的車子復原,其餘的事情就別說了!因為我感覺他有點酒味,不想跟他多說!
雖然是一台老舊的車子,但是他還是我的,雖然說車子沒有什麼證件或是牌照,但是如果你要跟我硬ㄠ,那對不起,咱們就循法律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