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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寫給笨蛋的小草....
作者: 水影草 日期: 2004.08.17  天氣:  心情:
<P>我們總是面臨一個問題,是否有權去做某些事,像是..<BR>居住於這一邊的人,有權去決定那一邊的事情嗎?<BR>產品設計專家,有權去帶領下一季的消費風潮嗎?<BR>面對愛情,我們有權去干預對方的生活嗎?<BR>慈愛的父母,有權去決定小孩的未來嗎?<BR>絕望的自己,有權選擇活下去或是由高樓頂端墬落嗎?<BR><BR>權力是人賦予自己的,做了,就擁有了它..<BR>只不過,當我們選擇這個權力,同時也取消了其他對等的權力..<BR>權力是流動的,當我們放棄這項權力,自然會有人來頂替它..<BR><BR>所以,也許這樣說很世俗,很迂腐..但,請原諒我<BR>仗著與妳或深或淺的友誼,與站在"沒有資格評論人們感情"的立場上,<BR>我真的不喜歡妳的感情觀耶,......((因內容不雅,故自動消音))<BR>分明就在挑戰我信仰的"宇宙秩序平衡觀"呀..<BR><BR>仔細回想吧,在妳哭泣的時候,只有我張開雙手擁抱妳.安慰妳,<BR>在妳欣喜的時候,也只有我最清楚知道妳的喜悅與感受,<BR>我知道妳表情的一頻一笑背後所牽引的各種情緒,<BR>我甚至知道妳未曾說出口的希望與失望,<BR>而且,即使妳做出那麼多愚蠢的事,我還是在妳身邊,<BR>為什麼妳就不能多愛自己一點呢?<BR>妳知道的,愛妳自己就等於愛我一樣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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