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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阿鬼,請你說讓人看得懂的中文吧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10.05.29  天氣:  心情:
從以前到現在

我都很討厭,很討厭,很討厭有人給我打注音文.......

不過這部分我是對事不對人的(有少數狀況我會對人不對事~~~XD)





我不會因為對方打字都用注音文就不跟對方做朋友

只是當我看到像『ㄋ好ㄚ』、『ㄏㄏ,窩就是ㄓ樣ㄉ女生啊』

我都會納悶,多按一個注音符號、多花個幾秒鐘的時間選個字,是會死嗎?

我並不排斥年輕人的創意,像Orz、囧這些,很特別,也很能直接的向對方傳遞你的心情(或做效果)

像我也挺喜歡去看宅女小紅的部落格文章(連結:http://blog.roodo.com/chaiwanjui1977/ )

你會發現,她的用字很有趣(你也可以說她是無厘頭)

像『嗯湯啊嗯湯~~』、『愛字意蛤~』、『美賣』這些台語諧音

如果看不懂的人,可能得看個兩三次才會明白她想表達的意思

而且她的內容真的挺搞笑的,有時看一看都會覺得精神百倍,好像考試都可以拿一百分這樣

(耶?我怎麼好像變成在寫推薦文了?)

在她的部落格裡,你很少會看到注音文的出現,當然偶爾還是會出現,但真的並不突兀

好比像這段

『即使隔著電話,為了表現出哇ㄟ豪邁瀟灑與不羈
 我敲著手腕上無形的手錶跟仲介先生說:不好意思我很忙,沒有3字頭拜拖不要再來煩我了
 這時若馬蓋先 地下 米國有知(又聽得懂中文的話)也會說帥啊老皮~』

我想應該不少人看了會覺得她很搞笑吧?(如果沒有的話,抱歉,我笑點低~~XD)

好了,她的文章部分就介紹到這

已經沒有多少人會來看我這邊的日記了,我很擔心為數不多的各位會跑票跳槽到她那邊去





除了注音文以外,我第二討厭的就是錯字

這部分唐葳應該相當有感而發

沒辦法,因為妳還小,不懂這世界有多黑暗,還有得救,我不希望妳變阿鬼

當然錯字這部分我就很隨性了,有時會抓,有時不抓

但我相信我抓錯字的時候別人一定覺得我很機車,哇災

只是我會覺得,如果今天你要寫一篇日記,一篇文章,那你就有義務要呈現最完整、最正確的面貌

好比說

今天我寫一篇這樣的日記

『我的澎有昨添問我,你的羞鹹活洞視什麼?我告素他,我最洗歡看吸洋具跟含具』

這像話嗎?

或許有人會說,最好是有這麼誇張

對,我的確誇飾了點,但很多笑話都是這麼鬧出來的

而且在我眼裡,錯一百個字是錯,錯一個字也是錯,既然都是錯,那為什麼不盡量讓自己都不要有錯

(我不是在繞口令.....)

寫錯字是人之常情,像有時我也會迷惘,是舔拭還是舔噬還是舔舐?

在錯誤認知,或一時沒察覺的狀況下,就可能會寫錯字

像我前幾篇日記裡的輕"輟",我已經被朋友糾正而改成輕"啜"了

『錯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知錯卻不改,然後一錯再錯』這是我的認知

當然有時噹人錯字,是在跟對方鬧著玩的,我也是會看人

如果沒有一定交情或沒雅量不能接受批評的朋友,老實說,我才懶得鳥他......

此外,故意做效果的錯字跟沒有選字的錯字是兩碼子事

我也常會打:『當米國人真好啊』、『輪家不素故意的~~~ >"<』這種故意選錯的字

但我相信看久了你就會知道,故意搞笑的錯字,跟沒有選字的錯字差異在哪裡





第三點就是錯別字

你在這樣我就要生氣了,其實應該是"再"這樣

我覺的這是你的不對,其實應該是我覺"得"

是的,或許我這樣有點吹毛求疵吧

古人說過,『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我不是什麼守法的人,偶爾可能闖個紅燈,可能超個速,我知道自己沒資格去要求別人怎樣

(其實任何人都沒資格要求別人,因為我們都會犯錯,而且犯些小錯並沒有什麼可恥的)

生活上的法規很多,我的原則是自己不能去傷害到別人,我覺得那就夠了

但在文字領域上,我知道我可以盡量的做到完美,那為什麼不?

從小我就很喜歡國文,小時候還買了兩本成語字典,動不動就會去翻,並看這個成語的典故由來

雖然可能我寫不出什麼優美的詩句,寫不出什麼華麗的文藻

但最基本款的不要有錯字,不寫注音文,我想我做得到





古代的文言文,如今已經在民國初年的新文化運動洗滌下,轉變成通俗易懂的白話文了

而如今的囧、Orz、XD這些文字,也可以說是一種文學上的新潮流

只是,之所以會有這些潮流,是為了讓閱讀更通順、也是為了簡化、也為了生活化

但像『安安ㄚㄍ位ㄉㄉ,ㄋㄇ好ㄚ』(安安啊各位大大,你們好啊),這樣的文字閱讀起來哪裡通順了?

你自己打得很爽,但別人卻看得很痛苦,甚至還可能會誤解

當然如果你要說,那代表你跟我們不是一掛的,那我也沒意見

我只知道我的孩子要是給我這樣搞,我就掐死他(誤)

一個人的文字,除了可以看得出你的文學素養以外,或多或少也可以看得出你這個人的觀點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正式的場合上,它能讓你得體

(你敢在職場上的自傳寫:『ㄋㄇ好ㄚ,窩相信志己一定可以勝任這ㄈ工作ㄉ~~ㄎㄎ』那我也服了你)

當然不是用字華麗就代表你這個人很好,但那是一種素養的表現

而我自認自己在文學素養上,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所以我會一直這樣要求我自己下去

當然,正在看文章的你可以認同,也可以繼續沿著你原本的路走下去

不管你選擇的是什麼,身為朋友的我,都會百分之百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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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7-07 08:48
她, 42歲,雲林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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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20 16:35
她, 46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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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20 15:19
她, 46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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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6 20:53
她, 35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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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1 19:48
她, 50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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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1 18:44
她, 50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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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30 19:50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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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30 19:42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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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30 18:52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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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30 15:52
她, 53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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