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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水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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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站管理者應有的作為
作者:
菊水軒
日期: 2009.04.30 天氣:
心情:
在資訊發達的現代,網路上的資訊流通很普遍,且不管是部落格或是這裡的日記,是紓發網友心情的地方,雖然在不懂法律的網友們,很容易成為『有心人』下手攻擊的目標與對象,尤其是想趁機海撈一票,或是想掩蓋事實真相的不肖之徒。
網站管理者,應站在理、法、情的上面,要先了解該會員是否真的有觸犯法律,且是否為那不肖之徒所說那條法律?況且有些網站皆有聘請法律顧問,這不是只為了該網站謀取福利,而是要懂得適時去保護會員的權益,假若隨便有個人寄存證信函給該網站,到處亂控告該網站的會員,那該網站是否還要經營下去?
網站業者不先去了解整個事情經過,隨隨便便亂刪其會員文章,若是真的依照法律來做,除非是我那老遇到的某黨的前女性立委那樣,老是用假證據再找老相好的檢察官來搞司法迫害,否則網站業者也是有觸法之嫌,要守法是沒關係,但也要懂得去用法,處理的方式有很多種,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哪一項來做才行。
網站業者若是不做任何的查證與判斷,那麼就如同我上述所說的那樣,請問該網站是否還要繼續經營下去?況且隨意武斷地亂刪會員文章,又說無從為任何一方去判斷,這是否又再自打嘴巴?亦或是像那多數的檢察官那樣,表面說一套,私底下做另外一套呢?
且依照現行法律,網站業者有告知的義務,要主動告知該會員犯了什麼法條,現正被人警告,請求自行拿下來,告知三次而該會員不理,網站業者與該原告才有權進行任何動作,除非是『有心人』想要搞軌,或是想謀取不當利益,否則為何不敢依法來走,而是走偏門的法?
知法玩法並不可取,也別以為只有你自己懂法而可以玩法,我們只是不想跟非人類來玩而已,但該網站業者假若未完全了解會員觸犯了什麼法,就武斷地認為『有心人』所說為真,那麼到時誰都可以來該網站胡搞瞎搞一番,試問以後誰還敢繼續待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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