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308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03/2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03/31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7/03/30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07.03.30 天氣:
心情:
蘇貞昌和他的新聞局長,有臉說別人?b-( 鄭文燦對於台視的釋股案,公然為捍衛民進黨不遺餘力的自由時報違法強力關說--要求將股份賣給自由時報集團,遭日本電視台記者爆料,若他有羞恥心,早該自動下臺了! >:D< 貪腐無能的民進黨執政前,口口聲聲黨政軍退出媒體,現在蘇貞昌和他的新聞局卻用公權力,把黑手伸進台視的釋股案,要把公共資源的無線電視台,賣給挺扁護貪,幫民進黨護航的自由時報集團! 台大社會系畢業的鄭文燦,若沒從政,在民進黨執政不景氣的現在,大概找不到工作!:)) %%-%%-%%- 刑法第151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透過媒體,就算是用真槍恐嚇和嗆聲他的老大,周政寶構成恐嚇公眾安全罪?b-(見鬼啦!警察懂法律? 他有說要對不特定的公眾開槍掃射? 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他確實構成上述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X NCC有權要民間公司的李濤下臺?有法律依據?:-?笑話!濫權!
標籤:
瀏覽次數:
227
人氣指數:
227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7/03/2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03/31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