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575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04/28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05/04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7/04/29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7.04.29 天氣:
心情:
一份專業的刑事答辯狀值多少錢?
話說發生在民國95年2/4的車禍,檢察官以被告開車具有過失,導致被害人左下肢"喪失正常機能",構成重傷害,將被告以過失重傷害罪提起公訴!
:-$若辯護人的一份答辯狀,可以讓被告從過失重傷害罪,變成過失(輕)傷害罪,最重本刑從1年變成6個月有期徒刑,那麼值多少錢?
刑法第284條第1項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第41條第1項
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
%%-%%-%%-若以法院易科罰金的一天1千元折算,假設被告從可能被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變成3個月有期徒刑
:-$光是易科罰金的金額,6個月就省下新台幣18萬元左右!而且,本來無法易科罰金,得入獄服刑!
:-$代書辦理最簡單的抵押權設定登記或撰寫一份簡單的法律文件,行情至少5千元台幣!
專業法律諮詢每個小時3千元以上,:-?那花了十幾個小時打的專業刑事答辯狀值多少?:-"
標籤:
瀏覽次數:
188
人氣指數:
188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7/04/28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05/04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