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10/2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10/27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7/10/2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7.10.24  天氣:  心情:
上網賣一盒酒罰新臺幣11萬元?之5

或販賣業者,不可同日而語,也無法相提並論。若桃園縣政府處罰本人與處罰違反上開菸酒管理法規定,但資力雄厚,花費數十萬元刊登違規廣告,且吉效力,是行為人數百倍以上,且獲得不法利益或意圖獲得高額利益的公司,同樣科處新台幣十幾萬元的行政罰鍰,顯然有「情輕法重」、「罪刑不相當」、「輕重失衡」的不當。

(六)職此之故,倘行政機關(桃園縣政府)對本人裁處任何罰緩,甚至高達十幾萬元的罰緩,而不選擇以行政指導的方法,發公文勸告或建議本人,就能達到菸酒管理法之立法目的,卻恣意採取以行政處分,對本人輕微的行為,裁處高達十幾萬元罰鍰的方法,顯然違反上開行政程序法第七條、憲法第二十三條的比例原則,並違反行政罰法、菸酒管理法對業者
8-}8-}
入聯?
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在今年的聯合國大會,已被否決了(144票左右反對,只有十幾票贊成)
這就是國際現實!
民進黨只想騙票,用入聯轉移貪腐無能,沒政績,經濟搞不好等焦點

臺灣有很多又窮又貪的非洲黑朋友,人民沒飯吃,他們是聯合國的會員
他們有尊嚴嗎?:-/
標籤:
瀏覽次數:182    人氣指數:182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7/10/2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10/27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