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10/31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11/06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7/11/05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07.11.05  天氣:  心情:
物價沒上漲?

近兩個月泡麵,牛奶,麵包---幾乎所有物品,不是漲價就是縮水!民進黨的敗選政客,公平會委員"大美女"周雅淑,帶著記者到大賣場作秀,說物價沒上漲!b-(
無能政府不知民間疾苦!:-"

@};-@};-@};-
上網賣一盒酒罰新臺幣11萬元?之7

,則有文義解釋、歷史解釋、起源解釋、論理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論解釋和符合憲法的法律解釋等。而處罰性(制裁性)法律、限制人民權利或自由之法律的解釋,更應恪遵嚴格的文義解釋方法,不得任意擴張解釋,以免違反罪刑法定主義、處罰法定主義,而侵害人民的自由和權利。

(二)菸酒管理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二、酒之販賣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並得按日連續處罰至違反之行為停止為止。其中第一項第二款,從法律的體系解釋和立法目的解釋,當然和第一款同樣,係指酒之犯賣業者,有違反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違規行為而言,並不包括處罰單純的自然人行為人。
標籤:
瀏覽次數:213    人氣指數:213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7/10/31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11/06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