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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幾次約會後 才能 性 ?
作者: 專屬㊣ PUMA° 日期: 2008.07.25  天氣:  心情:

 第二次約會就要上床?


有一次遇到一位風度翩翩的曾先生約會,
在餐廳吃飯後二人走到街道上,他熱情的看著我,
問道:「我真的很喜歡妳,妳今天要不要到我家過夜?」

「天阿!我才跟你約會兩次而已。」
我心中暗想,下巴差點沒有掉下來,努力保持鎮定,
笑著回答:「如果我要在你家過夜,可是要帶一大箱的保養品哩!」
只見對方面不改色的說:「不管妳要什麼保養品,我現在就可以買給妳。」
讓我哭笑不得,當場婉拒他的邀請。

對方很識相的向我道別,當然這個人從此就石沉大海,
戀情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結束,
不過卻讓我陷入約會性愛數字的迷失:
「和男人約會幾伺候上床才妥當?」



數字透露性愛認知


我開始詢問身旁的好友,
約會幾次之後可以發生關係(當然都是男生回答):
最少要4次(性愛專欄作家Ron Geraci 認為);
7次(紐約戀愛顧問Samantha von Sperling 的意見)
也有人認為交往六個月後,
甚至有保守的教徒朋友堅稱:「婚前絕不能發生性關係」

不同的數字,道出男女對性愛不同的認知。
許多專家認為男女之間最大的不同在於男生要有性才能給愛,
而女人卻是要有愛才能給性,在雙方拉鋸戰之中,
要如何皆大歡喜..可是個難題。

特別當未婚女性在熟女特多的環境之中,
這個難題可能會雪上加霜,
就像是我的朋友瑪莉所說的:

「異性戀的未婚男性,在陰盛陽衰的地方就像是在天堂一樣,
     特別是當身旁辣妹特多的時候,這更讓他們難以定下心來。」

也因此在競爭如此激烈的情況下,一些女生為了力擒黃金單身漢,
會心甘情願的在約會一、二次就和對方上床,
怕的是只要一說不,對方就會跑掉。

太早和對方上床真能如願以償嗎?
根據《壞女人有人愛》作者「雪莉亞戈芙」(Sherry Agov) 指出,
有些男人真的只想玩玩就烙跑,如果一開始約會沒有得逞而離開,
那麼顯然他在一嚐到甜頭還是會逃之夭夭。
像這樣的男人,性愛只是家常便飯,
更何況他們身邊永遠不缺寧願屈就的女人。




約會專家的四大黃金教條


對於這個論點,「單身紀事The Bachelors Chronicles」
作者____男性約會專家Ron Geraci 也彼為認同,
曾和200多位女性約會的他表示,

男人的腦袋對性愛是不斷在掙扎的:

「愛享樂的一邊腦袋覺得,馬上(其實就是第一次約會後)能和對方炒飯簡直是美夢成真,
       特別是當妳很為對方傾倒時,那種感覺就好像是玩吃角子老虎中獎一樣。」

可是男人的理智面,卻暗中希望能找到一個他能信任一輩子的對象。

對他們來說,不然就是人盡可夫,這會讓我們認為她不是個結婚的料。」




也因如此,Ron Geraci 對慾女們提出約會性愛的四大黃金教條:

1. 在第二次約會前,不要讓自己在男生面前裸露超過兩點。

2. 第三次約會,雙方要「坦誠相見」時,自己不要露超過兩點,也不要撫摸男人的性器官喔。

3. 在第四次約會之前,不和男人一起整晚共眠,男人最怕女人以後會很黏人。

4. 在發生性關係之後的第一個約會不要炒飯,妳可以用簡訊或是親他等行為,
     來表達對他的喜愛和關注。






慾女三思而後行


男人聽從於下半身,女人其實也有身體需求,
和男人約會幾次後才能上床?
不論數字為何,關鍵是在妳被沖昏頭之前,

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也因此Ron Gerci 一針見血說道:

「底線是,如果妳確定自己不想和特定一位男人認真交往,
          那麼請妳最少要等到『第四次約會』之後。」


這個問題其實很複雜,不是一個數字就可以解答。
我的女性友人曾對我哭泣,剛約會的男人在炒過飯後馬上避而不見,
我也看過一位女性朋友和一夜情的對象修成正果,
重點是如果妳能像「慾望城市」裡的莎蔓珊一樣,
很enjoy 一夜風流並且提得起放得下,
何必在乎世俗的眼光?

雖說如此,但是我心裡卻很清楚自己永遠做不到
(也許70歲之後會改變),

這時我的女性好友總會開玩笑說:
「沒關係,小兔子 (按摩棒) 也幫妳準備好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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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11 14:10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5-11 01:34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5-10 18:41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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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1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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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10 17:41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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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10 13:01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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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7-26 16:55
她, 36歲,高雄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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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7-26 13:26
她, 36歲,高雄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7-26 13:12
她, 36歲,高雄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6 13:23]:

花哈哈~

妳取的id都很炫喔 @@"

以後要叫妳姓名學"老輸"囉!

 
時間:2008-07-25 23:26
她, 40歲,南投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6 08:37]:

以上是站在女生的觀點而討論的喔

如果以我的看法ㄑ評斷

只能說: 見人見智

畢竟一個銅板不會響

看當時的氣氛而定

~跟著感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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