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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不是跑步機!捷運電扶梯禁反走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07.08.13 天氣:
心情:
我不是跑步機! 捷運電扶梯禁反走
更新日期:2007/08/11 18:22 記者:張愛晶
交通部研議「大眾捷運法」修正草案,新增規定,乘客未來不可以在捷運月台上嬉戲、不可以跨越月台警戒黃線,甚至搭電扶梯反向行走,都會被處以1千5百元到7千5百元的高額罰金。
像這樣貪玩,反向行走在電扶梯上,要罰!月台上只要把你的腳,輕輕跨過這條警戒黃線,要罰!在候車區裡跑來跑去,把月台當成遊戲區,追逐嬉戲,很抱歉,也要罰!貪小便宜冒充學生或是老人身分,買優待票搭車,50倍的高額違約金一定等著你來繳,祭出罰金的新規定洋洋灑灑,民眾反應,正反不一。
基於安全考量,不少民眾認為可以處罰,不過令人霧煞煞的是,什麼叫做月台「嬉戲」,罰的界線在哪裡,似乎有必要說清楚。
強調新法規審議通過後,一定會加強宣導,乘客免驚啦!只是以後等捷運可得學著站有站姿,才不會一個不小心,踩線,被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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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8-13 12:48
他, 39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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