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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10.10.18  天氣:  心情:
最近,看到新聞中

越來越多當年遺棄子女的父母,在上訴要求子女得扶養他時,被法官駁回

老實說,我覺得判得好

而且一直以來,我都對『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個觀念,持保留態度





是,我不否認親情很偉大,我不否認天底下的確有很多盡心盡力照顧教育子女的爸爸媽媽

但如同有光明就會有黑暗一樣,我從不認為全天下的父母都是盡責的

在民法修定前,子女奉養父母是天經地義,屬於『絕對義務』

不過在民國99年1月修法以後

若父母未盡扶養子女責任或有虐待侮辱等不法行為,子女就可能會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我想這樣的法律出發點很好





只是再好的法律都會有漏洞可以鑽

所以未來應該會有不肖子女無所不用其極的規避扶養的責任吧(請注意修法內容寫的包含"侮辱")

以前我小時候被罵『你智障啊!』、『笨死了你,你是豬嗎?』這類的話

要是考不好被打、面壁、罰跪、舉止沒禮貌所以被處罰

自己只會覺得很不好意思,而且做錯事情,被罰是我自己活該

但現在你敢這樣打罵那些小朋友?一個不小心你就被說是家暴了

說真的,那會讓那些盡心盡力的父母很無力





在這邊也順便講一下

由於現在養小孩很貴,所以大家幾乎都只生一個

而因為只生一個,所以生出來很多都捧在手心當寶

我知道那些父母是疼孩子,疼是好事,但溺愛就過頭了

等孩子大了卻變啃老族

等孩子大了你才發現他完全不懂道德倫理禮貌及作人的道理

等孩子犯了錯你才在螢光幕前哭著說『我們家的XX很乖的...』

你那時再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溺愛孩子絕對不是愛他,而是害他





是說不知不覺又掰了一些大道理了

不過可跟愛情無關........所以我並不算說話不算話

只是這一篇的重點依舊很鬆散(從一開始的不盡責父母,到中後段變教育子女問題了)

但反正我的風格就是這麼跳Tone嘛

一樣,打完收工~~









※我肯定天下有不是的父母,而我更能肯定的是,我絕對不在那些人的行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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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9 00:44
她, 3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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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21:55
她, 43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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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19:53
她, 4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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