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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傳揚主的名,流露主的生命。
作者: 阿國 ~ 賴弟兄 日期: 2010.11.26  天氣:  心情:
感謝主耶穌基督!

以弗所書 第四章:「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

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

事奉主和傳揚福音是相聯的。當我們一得救之後,就應傳福音,事奉主。ㄧ個蒙恩的人要事奉主,

不是由於人的鼓勵或強迫,乃是出於裡面的一股力量,是來自天上的,即是主的生命活水澆灌。

提摩太後書第四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豫備好,用全般的恆忍和教訓,

叫人知罪自責,譴責人,勸勉人。」傳福音不受時空限制,把天然的面子丟開,不畏勞苦,

凡是神的兒女,皆應盡其心願。只要同心合意,人人把自己一份擺出來,帶罪人歸神,

此乃是我們的天職。有如此的心願讓神生命湧流不止;傳揚福音救罪人,

當作祭物獻給神,神必喜悅歡騰。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凡在我裡面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

使枝子結果子更多。我們若不結果子,就有被主把我們從對祂的享受中剪除的危險。

若多結果子則可享受一切豐富的地位。

倘若人人能奮力拼上去,同心合意在一裡,主必定會賜給我們得救的罪人,作祭物獻給神。

服事主就要很絕對的跟從主,走主所走的道路,且要永遠走下去。無論主如何的行動,

我們都要傳揚主的名,才能流露主的生命。

要結出生命的果子,就必須隨從聖靈的帶領,成為屬天英勇的戰士。願神能早日成就我們的心願,

在彰化市東區成立一個區,發出亮光,使失喪的浪子得蒙拯救。



感謝讚美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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