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要回台南縣的老家,起床後整理一下就去吃早餐啦.
在滿足的一餐後騎上機車時,發現巷子口有個穿運動褲理光頭的男人,他就這樣站在巷子口,眼神有點迷惘.
「這傢伙怎麼了?迷路啦?站那麼外面很危險耶」我邊想邊從他身邊騎了過去,順便又瞄了他一眼.
「咦?這傢伙褲頭怎麼有一團黑色棉絮?」,仔細一看,嘿!那團棉絮中還藏著一隻小香菇哩.
喝!原來是個變態溜鳥俠.
那傢伙站在巷口大約已經有10秒了,可是來來往往的行人中居然只有我發現他的異樣.
可能是因為感到很沒成就感,所以那傢伙才會露出迷惘的眼神吧?
靠夭!老子剛吃飽耶!那種比我姆指還小的小香菇也敢拿出來現??
我停下機車,第一個念頭是拿出相機拍下證據,然後一個飛踢海扁這傢伙一頓之後交給警察.
後來一想,我寶貝的相機才不要拿來拍這種噁心的東西勒.
海扁他一頓我倒是不反對,我也不認為我會打輸他,不過一想到扭打的過程中他那摸著小香菇的手有可能會碰到我,我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於是我大喝:「你再這樣子我要叫警察了哦!」
溜鳥俠大驚!(啥?被發現了?啊怎麼是被個一臉兇相的男生發現的?不是應該被小女生發現,然後小女生尖叫逃跑的嗎?)
我繼續喝:「搞什麼鬼呀?混蛋東西!」(這時我已經下車,他再沒反應我就打算開扁了)
溜鳥俠趕緊褲頭一拉,匆匆閃人.
住在台南市的朋友們,勝利路和東寧路街口附近有溜鳥俠出沒哦,想打獵的人請自備獵槍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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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挺念舊的人,小時候到現在的東西我大都有留著(我甚至把我高中的書包給背到日本去了).
久了之後東西就一大堆,老媽終於受不了了於是要我整理一下.
週六晚上就整理了我的房間.
我以前很愛寫信,也不管自己的字醜到人憎鬼厭的地步,從國中時就開始交筆友,人家寄來的信也一直保留著.
兩大箱子的信算一算有上千封.
有國中時的筆友,高中時的筆友,去日本時的家書....等等.
這些我只保留了一小部分,其餘的都打算丟掉.
整理著整理著,突然掉出好多相片,大多是我在日本時拍的.
當時我的頭髮留得好長好長哩.
大家來看看以前的我嘿!
這是1997年在日本廣島縣的帽子工廠打工時拍的.
同一時期
剛畢業回國時
我國小時很流行這種小小本的歌詞書.
歌詞
國中時轟動一時的宮澤理惠寫真集,我當時去買了盜版的,在同學間輪流傳著看.
高中時和台灣漫畫家,YOUNG GUNS的作者林政德老師通信.
現在老是一頭短髮的我,實在很難相信自己當時的審美觀....(=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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