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吳淑珍寫信痛罵陳水扁惹毛檢察官與法官,害自己孩子被起訴境管,要求扁一定要認罪。對此,扁案律師昨天不滿地表示,扁家人如果真的這樣認為,那是「錯認形勢,一廂情願」;阿扁是因為「重罪羈押」,扁家相關人遭起訴的罪名也都不輕,就算扁認罪,他自己與扁家子女也不見得可因此離開牢籠。扁案律師群對於扁家人的作法相當不以為然,他反問:「做子女的可以這樣嗎?」他瞭解陳致中與陳幸妤都有一定的壓力,「但怎可逼阿扁在親情與是非間做選擇」。
律師表示,認罪協商的前提是必須有罪可認,不僅檢察官,就連法院的角色也很重要,更何況,這些案子牽連甚廣,每個人的情節都不太一樣,草草一句認罪就要所有人都往這個方向走,那根本違反了認罪協商的基本精神。
扁案律師分析,檢察官在這個案子裡,有很明顯的策略運用,他們押了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這些扁最親近的幕僚,接下來起訴吳淑珍與陳致中,到最後,連最外圍的陳幸妤也不能倖免,檢方形塑了一個社會氣氛,那就是讓阿扁處在一個「小孩都認了,你為何不認?」的情境底下,讓阿扁不斷承擔壓力。
「他們的目的其實是要『圍扁』,只有阿扁認了,才表示他的起訴與審判是正確的。」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一個單純的司法案件,阿扁認不認,有他自己的考量,「扁心知肚明,一定會堅持自己的一些東西。」
談到扁嫂要求阿扁認罪,希望讓兒女脫困一事,這位對扁家頗為瞭解的律師表示,子女是子女,扁是扁,但作子女的可以這樣嗎?「我知道他們都有一定的壓力存在,但有沒有想過還在看守所的父親?」
有人認為阿扁認罪可加速訴訟進行,讓子女及早脫困,甚至連扁自己都可能提早停止羈押,律師相當不以為然地說,阿扁沒有禁見,是因為「重罪」被羈押,這意味就算審判結束也可以延押;至於扁家子女的作法,律師說:「我可以理解他們想一時逃避的心理,但他們被起訴的都是不輕的罪,想要就此脫身同樣不樂觀。」
律師最後強調,以他對案情的瞭解與立場,絕不會勸阿扁認罪,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