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新聞內容推算,這事件女主角跟了這男主角時大概30歲不到的年紀 ( 聽說酒店都是找20來歲上下的年輕小姐), 女主角既是在酒店上班,要月賺3萬元應該不難才是, 當年為何要選擇跟當時已大把年紀的男主角? 月拿3萬就委屈當個不名譽的小三 ? 還包食宿又陪睡.... (虧這男的是啥富2代, 有夠摳... ) 續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