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台日投資協議簽署後,兩岸投保協議可望十月中旬後登場。據悉,陸 方堅持要求兩岸投保協議內容需納入「促進投資」及「市場准入」精神,因此投保協議的 全名擬加進「促進投資、保護」等字眼,但「最惠國待遇」字眼不會納入協議文本,主因 兩岸量體懸殊,我方堅持循序漸進,對大陸採正面表列方式開放市場。
黨政高層表示,江陳七次會談擬洽簽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仍在作最後收尾工作,預估 十月中旬過後才會登場。 黨政高層透露,兩岸在洽談的投資保障協議時,北京當局一再向我方反映,必須將「投 資促進」精神涵蓋進去,即使ECFA本身已有投資促進的專章,我方也側重在優先保障台商 投資各項權益保護,但陸方認為,我方至少要給予大陸不低於對美國或日本的投資待遇。 高層說,WTO對貿易或投資本就強調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的精神。不過,北京當局 要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內容一定要強化「投資促進」及「市場准入」精神,我方會涵 蓋「市場准入」精神但仍採循序漸進,「最惠國待遇」字眼不致納入。惟協議名稱如何表 述,兩岸尚未完全敲妥。 高層透露,我對日本開放投資市場,未必會開放給大陸,大陸一直希望我把「最惠國 待遇」字眼寫入ECFA協議文本內容,目的是希望我方逐步開放市場。 (新聞來源:工商時 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