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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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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朝廷鷹犬
作者:
大雄(哥)
日期: 2007.08.18 天氣:
心情:
我衷心建議侯寬仁檢察官,請您用平常心,接納以下這個「佛心來了」的真誠建議:尊貴而不容質疑的侯寬仁大檢察官,請您先吐氣調息,喘口氣想想,如果您換個個身分,是以被告的身分面對目前的所有爭點時,您會接受檢察官如此對待您嗎?既然您對於蔡守訓法官的判決書這麼的不滿意,認為法官是如此的「不厚道」?也不是您說了算!
您說,您一生奉公守法,懲奸除惡?但對不起,大部人對法律條文沒有像您一樣的有解讀、雖然引用,甚至是某些人批評之「堆砌」之能耐,但既然法官認為您筆錄刊載不實、既然您被指控有扭曲被告證辭之嫌…相信想要找您麻煩之人,一定會有一些人,和您同樣有能力,可以找到一連串的法條,讓您涉入「可能」違造文書,或者可能違反刑事訴訟法、甚至「可能」瀆職…等等的罪名。這裡都說是「可能」,並沒有「認定」之意,您大可不必馬上揮灑出一整篇的起訴書,把所有質問您的人,都以「妨礙名譽」繩之以法,既然您這段日子一再強調要維護司法公信力,難道就沒這勇氣在法院上一爭清白嗎?
侯檢察官…還有其他檢察官大老爺們,請千萬小心囉!請記得您們一定要仔細地看清楚筆錄、請記得在被偵訊的時候,不要隨隨便便地「嗯、啊、對…」,更不能點頭!更重要的是,不要隨隨便便就「理論上」來回答,不然您也可能被「吳麗洳」、「馬英九」會被大喊冤枉呀了。
再誠懇地提醒個各位民眾,您們以後不要以為您若是被偵訊時,筆錄改了三遍就可以清清白白,坦白說,有些時候啊,看了幾小時,或筆錄改十來遍未必有用!誰知道審理的檢察官的腦袋長什麼樣子?若負責您的「涉及可能的案情」,他在起訴書中,還是以「可能」可以就認定您「已經坦承了」。搞不好那天…承辦審案法官偷懶的話,忘了去比對起訴書和「較為真實的筆錄」的話,稀哩呼嚕地就給您重判,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啦!夠龜毛的…法官也可能會要「橫眉冷對千夫指」的要求檢察官向您當面道歉哦!
您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事情不可能發生,問問一般小百姓吧!多少人、多少事在面對檢調人員時,這樣的待遇常常遇到,馬英九是這麼一個動見觀瞻的超級被告,都被這樣對待了,一般小老百姓,背後沒有龐大的律師團;一輩子沒看過六法全書,誰保障過他們。
一場特別費官司,馬英九有沒有罪?那是他個人的事。但那些可能力挺侯寬仁的檢改會大爺們,您們可知,讓社會更關注的問題是:台灣的司法人權真的能夠受到合理保障嗎?
這個事件,很不客氣地說,已讓全民再次目睹了台灣的另一個「特權階級」依然存在,威權幽靈長相左右,因為檢察官依然是以那種高高在上,俯視小民的姿態,自居為正義代理人,不容許被質疑,更不能被挑戰。
檢察官大爺們啊!對不起,請您們不要「侵佔」司法,在體制上,雖然您們也經過司法官特種考試,但請搞清楚,您們目前是隸屬於行政院轄下,說穿了,您們依然是行政體系的公務員而已,並不是紅衛兵。自稱傷害了您們,就是傷害了司法公信力,請問您們檢察官,是不是該重讀一下憲法,搞清楚司法院和法官與您們的位置吧!檢察官大老爺們!請注意:在司法面前,檢察官和被告與律師,只是當事的兩造雙方而已,檢察官只是國家法律的代理人罷了,從不是,更不是國家法律的裁決者。
尊貴不容質疑的侯大檢察官,你可能已經是綠色政黨、白痴陣營的興奮劑啊…請您想想,如果在法院面前,檢察官和被告是地位平行的兩造雙方,您可以把控訴對方的起訴書上網、發布新聞;為什麼另一方就不能把他們的辯護手段,甚至是答辯書公告周知呢?難道這心態,不又是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展現嗎?讓人敬畏,尊貴而不容質問的檢察官大人們啊,您們難道真的已經修行到了這麼高超,讓一般平民百姓無法領悟的「寬以待己,嚴以律民」之境界了嗎?
如果您們真覺法官判決不公,就上訴吧!如果您們認為馬英九和宋耀明已經「傷害司法公信力」,就告吧,嫻熟法條的您們,又擁有這麼多不容質疑的司法特權,上法院基本上就是優勢一方。公務機關設有(專職發言人)你幹嘛還會對外發言?殺氣騰騰的怒火,發佈新聞稿指責法官,還能接受媒體專訪!難道這是因為捨正途「心虛」?還只是夜間吹口哨,自我壯膽嗎?
尊貴而不容質疑的侯大檢察官,您認為代表司法,一般人都不得評論您,覺得質疑您時就是傷害了司法公信力?那真的就只剩下一條路可以讓您去體會、去學習司法人權的意義:當夜深人靜時,您應該想一想,假如果您是被告,您受到的待遇和吳麗洳、馬英九以及更多有苦說不出的小老百姓一樣,您服氣嗎?
如果您還是要說您服氣!那麼就請您再冷靜一下,到深山大海邊清修一下吧!和您的良知、良能好好對話一番,又何妨呢!台灣這年頭,社會上還有是非觀念嗎?檢察官竟然隨意竄改筆錄,還不無意間的被人家律師發現了,最後官司輸了,沒辦法時,就來個惡人先告狀…說這發現的人是在破壞司法,妨礙司法公正?還要求對方道歉!
而自己竄改筆錄,顛倒是非,就一點錯都沒有,在那邊大呼小叫!對法官的判決還指指點點…似乎檢察官就一定是對的,被告就非錯不可,難道,這就是檢察官心中,台灣司法應該有的「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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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8-18 11:14
她, 38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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