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42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10/08/12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08/16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10/08/1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10.08.14 天氣:
心情:
從概括繼承主義到限定繼承主義 民法第1148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 我國民法這幾年,已從概括繼承--也就是原則上當然繼承被繼承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非 有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後來增訂上開法條第二項,改為限定繼承主義!因此,就不會有3歲小孩負債八百萬的問題! 法律經常會修訂--不足為奇,這當然也是法律人辛苦所在!!!:-" 打贏離婚官司,勉強維持婚姻,仍無法贏得美滿婚姻與幸福!!! 何必強求? 畢竟,結婚證書和婚姻,並非幸福的保證書--雖然,法律上有一定的形式意義! 結婚前,妳是否想過為何要結婚?結婚的目的??? 若不想生小孩,我覺得不一定要結婚!但生了小孩,至少必須負責他20年! 結了婚,哪天,兩人不相愛了,離婚又很麻煩! 哈...我是不是得了婚姻恐懼症!!!???:"> @};-@};-@};-...>:D< 七夕情人節將近,預祝大家快樂! 不管有無情人,要努力讓自己快樂幸福喔!:D/
標籤:
瀏覽次數:
464
人氣指數:
464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10/08/12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08/16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