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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啊郎勒?
作者: 飄流 日期: 2010.03.18  天氣:  心情:
中午吃飽飯後突然想到「咦?以前不是有個弄翻火車詐保險金的那個李泰安?那傢伙後來怎樣了?」.

問了同事之後也沒人知道,於是上維基百科去查一查.
後來才知道這傢伙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被判18年,目前還在等三審結果.
哇靠!2006年的事情可以拖到現在還沒結果喔?

想當年李泰安抽煙吃檳榔的「我沒罪呀我怕誰?」的表情再想到當時媒體一窩蜂的聚集在他家甚至媒體每個都可以當福爾摩斯辦案的誇張情節,台灣,還真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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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9 00:03
她, 48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9 04:42]:

不過這案子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到底他是不是兇手呢?很難說哩...

 
時間:2010-03-18 18:28
她, 46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8 21:50]:

我以前日本讀書時,有個日本少年叫福田什麼東西的,那傢伙闖入人家家裡先殺了女主人後又侵犯屍體,女主人的女兒還不到一歲在旁哭叫也被那傢伙摔死.
男主人當年只有23歲,印象中長得好斯文,就這麼讀自承受一下子失去妻子女兒的痛.
而那混蛋因為當時未滿20歲無法判死,更重要的事當事人跟比沒有悔改之意.出庭時還比「YA」的手勢勒.
當時輿論一致要求以特例判死刑,不過現在這案子好像還在審的樣子.
所以說日本的法律其實也是爛到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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