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要將「幸福了」寄託於愛情?難道沒有發現只要有這樣的觀點, 不幸福就開始出現嗎?當你把「幸福了」的感受綁架在什麼人或什麼事上, 幸福的無常與多變就開始發生,越是在乎那事、那人,事與人就會波動, 所有情緒與感受也跟著不穩定,這就是人們把愛情視為唯一幸福的恐懼症候, 不難理解這就是能量(感受與情緒)的振動頻率所對應創造的實際體驗。
當你不再設限幸福的標準,將幸福感受放在當下,在沒有任何人事物能比擬的境況中, 才能發現幸福是擴大生命的一切覺受與體驗,縱使聽風、聽海、聽蟲鳴鳥叫, 都有幸福的聲音,看山、看海、看人來人往,都有幸福的畫面,甚至不聽不看, 只要靜靜地專注於某些事物,也會感知到,幸福是沒有任何界限的一切發生! 你能在這段愛情遇見幸福,就能在另一段愛情感受到幸福,因為幸福與人事物無關, 只與你對於擴大幸福的感知力有關!
再強調一次,你仍然可以列出讓你幸福的所有清單, 但這一切都是來自你已經感到幸福的存在,而非擁有清單上的人事物才能幸福, 這是兩種層次的「決定即結果」。決定的當下是何種情感的振動頻率, 就是結果的振動頻率。一個沒有幸福感的人想要這個發生、那個發生, 才覺得是豐盛,才覺得是幸福,那麼他的幸福將是被動且不可預期, 幸福對他而言,就像在海上載浮載沉。
但一個已經幸福的人想體驗豐盛,就不會設限,有也好沒有也罷, 都不影響幸福的存在感,這就是感受幸福的決定即結果。 •【領悟】愛情不是唯一的幸福。 •【啟程】學習擴大幸福的一切體驗! (本文作者/王慶玲) (摘自/相信愛情,相信自己/水滴文化出版)